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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组织恐怖组织罪严重吗?什么是犯罪团伙 犯罪集团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04月08日 来源: 史建民律师团队
[导读]:   史建民律师团队,惠州制假售假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

  史建民律师团队,惠州制假售假罪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犯组织恐怖组织罪严重吗?

一、 犯组织恐怖组织罪严重吗

犯组织恐怖组织罪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

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对于参加恐怖组织罪而言,行为人必须明知是恐怖组织而自愿参加,方可构成本罪。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不明真相、受骗上当而参加恐怖组织,一经发觉就表示并实际上与其脱离关系的人,则不能认定其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最初因受骗而参加恐怖组织,后来明知恐怖组织的性质后仍然不退出,甚至积极进行恐怖活动的,则当然构成本罪。

本罪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界限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两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非常相近,恐怖组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是犯罪组织,并且在人员构成、犯罪方式、活动形式等方面也非常相似。但两者有着显著区别:

类罪名不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的犯罪组织不同。恐怖组织一般政治色彩较浓,具有一定的政治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更多是为了追求非法的经济利益,主要构成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严重破坏。

我国法律上对于恐怖组织的认定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可以由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恐怖组织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的还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

什么是犯罪团伙 犯罪集团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犯罪团伙

犯罪团伙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特点是:

团伙组织成员具有低龄化、近习性、纠合性和流动性等特点;

组织形式松散,无严密的组织纪律,无固定的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无明确的分工,也无严格的纪律约束,靠成员之间的共同兴趣和心理默契来协调行动;

无周密的犯罪预谋,无固定的犯罪目标,其活动具有随意性、突发性、地域性、数罪并犯等特点。

二、犯罪集团如何认定

刑事犯罪集团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特征:

人数较多,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

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

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刑事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该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可以是一名,也可以不只一名。

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

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

对单一的犯罪集团,应按其所犯的罪定性;对一个犯罪集团犯多种罪的,应按其主罪定性;犯罪集团成员或一般共同犯罪的共犯,犯数罪的,分别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

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是个比较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团这种有组织的犯罪,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尚未达到犯罪集团的组织程度的犯罪。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但是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三、团伙犯罪的定性

如果是一般的共同犯罪,事先明知犯罪活动而仅仅没有参加实施,则按照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处理。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要分如下情况讨论:

1、如果他是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即使没有实施犯罪,同样要对该事件负刑事;

2、如果他是普通成员,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构成犯罪;

3、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的,如果事先不知道且发生时也没有实施,则不负刑事。

犯罪团伙与犯罪集团其实存在一些交叉的地方,只能说犯罪集团更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其内部的纪律、管理相比犯罪团伙要严格一些。在对团伙性犯罪定性的时候,要考虑到当事人是否事先明知道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事先明知不过之后没有参与犯罪的话,一般还是会按照同案犯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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